醉驾摩托车被判拘役
发布日期:2025-07-05 14:23 点击次数:116
日前,贵溪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危险驾驶案,判处被告人周某拘役2个月,并处罚金3000元。
4月15日,男子周某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,因操作不当导致车辆失控倒地,造成其摔伤并失去意识。事发后,路人报警,周某被送至医院救治。随后,交警赶至医院安排周某进行抽血检测。经鉴定,周某血液内乙醇含量为211.56mg/100ml。
法院审理后认为,被告人周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,发生单方交通事故致本人受伤,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。结合被告人周某的犯罪情节和认罪态度,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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